马鹿塘乡是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辖乡。1953年属大松树区,1958年属大松树公社,1971年析置马鹿塘公社,1984年改区,1988年改乡。位于县境北部,距县城108公里。马鹿塘水电站位于云南省东南部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麻栗坡县境内的盘龙河干流上,为盘龙河下游河段十级梯级规划的第八级,为梯级开发中装机容量最大的水电站。距文山县城公路里程116公里。
装机容量2×50MW,混流式水轮发电机组,一管双机供水,引用流量52.84立方米/秒,额定水头221.5m,保证出力39.2MW,多年平均发电量6.97亿kW·h,年利用小时6970h。枢纽主要建筑物主要由混凝土重力坝、右岸泄洪冲砂导流洞、右岸引水隧洞、调压井及钢管道、地面发电厂房等组成。一期工程于2002年1月开工建设,首台机组于2004年10月并网发电,次台机组于2005年1月建成投产。
装机容量3×100MW,混流式水轮发电机组,一管三机供水,引用流量106.3立方米/秒,额定水头340m,保证出力111.08MW。工程枢纽建筑物主要由混凝土面板堆石坝、左岸岸边溢洪道、左岸放空隧洞、右岸引水隧洞、调压井、压力钢管道、地下发电厂房及附属洞室等组成。大坝及溢洪道为1级建筑物,其它主要建筑物级别为2级,次要建筑物为3级,临时建筑物为4级。二期工程于2005年8月开工建设,电站水库于 2009年11月10日开始蓄水,设计正常蓄水位高程627m,首台机组于 2009 年 12 月并网发电,末台机组于 2010 年 5 月建成投产。
一期工程首部枢纽建筑物位于二期工程首部枢纽建筑物上游400m处,二期大坝建成蓄水后即被淹没。一期地面发电厂房位于二期地下发电厂房上游,垂直高差约21m,两者尾水位互不影响。一、二期工程共用新建二期工程进水口、引水隧洞及调压井,二期调压井与一期调压井连接,向一期发电厂房供水。一期工程在二期工程下闸蓄水之前完成土建和机组设备改造,改造后装机容量不变,引用流量减少至37.7立方米/秒,额定水头增加至320m。
马鹿塘水电站一、二期总装机容量400MW,引用流量144立方米/秒,额定水头分别为320、340m,保证出力150.28 MW,多年平均发电量18.18亿kW·h,年利用小时4546h。电站水库具有年调节特性,总库容5.4565亿立方米,调节库容4.2247亿立方米,正常蓄水位627.00m。